为切实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乡镇预算管理和执行工作的通知》(雅财预〔2018〕33号),积极督促乡镇政府切实做好乡镇预算管理和执行工作,进一步完善乡镇政府预算编制体系,将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具体包括:依法编制本级预算草案、本级决算草案、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并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及时将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本级决算、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报上一级政府备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多渠道公开乡镇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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