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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雅安市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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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市政府印发《雅安市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雅办发〔2022〕8号),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配套措施三个部分,进一步科学界定了市与县(区)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建立了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县(区)财政关系。

下一步,市、县(区)财政将按照方案确定的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坚持将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按规定做好预算安排,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支出责任,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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