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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财政局关于更新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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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事项 优化会计行业准入服务的通知》(财办会〔2018〕30号)的要求,办理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时,不再要求申请机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代替。

特此公告

附件:雅安市财政局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雅安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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