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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抓“效”,提升重“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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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完善监管制度,优化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为雅安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及时专题汇报。《意见》印发后,雅安市各级财政部门及时向党委、政府专题汇报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坚决动真碰硬、切实整改规范、提升监督能力,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雅安市财政局财会监督工作专班,统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将财经纪律问题整治任务进行任务分解,分别成立专项领域工作组,细化工作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原则,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不断督促、指导市级部门、各县(区)按要求开展专项行动工作。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地区专项整治总体工作,分别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目标,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推动以“考”储才。注重财会人员素养提升,全面加强全市从事财务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坚持“以考促学”,原则上要求在2个年度内考取初级会计证书,进一步提高全市财会人员业务素养,推动全市财会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开展,为推进财会监督工作储备专业人才。

扎实有序推进2023年4月4日,召开全市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布置会,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时间为2023年3月到12月,全市各级部门严格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具体方案制定、自查自纠、对下复查、重点抽查、整改问责、线索移送、总结报告、建章立制等各阶段工作。

(五)全面自查自纠。全市各级部门按照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布置会要求,在本部门(单位)内开展财经纪律自查自纠,围绕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六)着力开展复查。市财政局成立以各领域专业人员为主要力量的复查小组,针对全市报送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随机抽取市级部门和县(区)部门,着重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开展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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