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十二条措施的通知》精神,我局主动作为,积极与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衔接研究,联合印发了《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积极为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
《通知》明确了减免房租的实施主体、适用对象和执行口径,细化了减免房租的办理流程,使广大中小企业能够简便快捷的申请减免事项。同时,《通知》要求市级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克服自身困难,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此项工作,通过网络、信函、电话通讯等多种方式告知政策范围内中小企业,力争做到应知尽知,切实与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下一步我局会同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大指导督促力度,及时掌握各实施主体报送所属单位和企业房租减免情况,确保减免措施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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