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雨城区、名山区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76号)文件精神,现下达我市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和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
二、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补助标准按人均每年2000元核定,由各地按照《四川省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帮助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障。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退役人员医疗补助资金按补助对象人数、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核定。请结合当地财力统筹安排,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三、按照《2021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该项补助资金收入 列第 1100249 项“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第 2101401 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科目。
四、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其中:中央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在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大平台)中标识为“010101 配套资金”,并根据实际用 途选择子节点数据,在直达系统中标识为“直达资金的地方对应安排”。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五、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请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省级做法,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分配表
2.区域绩效目标表
雅安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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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雅安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835-262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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