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雅安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治理工作,以建设法治机关为目标,把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建立法治工作与财政工作紧密联系的标准化服务管理体系。局领导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增强法治观念,带头在尊崇法治、深入学法上树标杆、作表率,坚持开展领导集中学法、定期学法,形成了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局党组把依法治理工作列为目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实现法治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
(二)强化制度建设。按照《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要求,结合雅安财政实际,制定印发了《雅安市财政局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雅安市财政局2019年法治建设任务分工方案》,规划法治建设工作路径,描绘法治建设具体路线图,进一步明确了我局依法治市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深入推进我局依法治市工作顺利实施。印发《雅安市财政局2019年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及贯彻落实方案》,制定了2019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调整了《雅安市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健全会前学法机制,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系统化、制度化,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
(三)落实法治责任。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财税法规制度科为我局法制工作机构,2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相关工作。加强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将市级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并确保经费足额拨付。二是健全考核机制。印发了《雅安市财政局依法行政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细化规范执法、依法决策、普法宣传等项目考核要求,建立起法治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的良性机制。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雅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坚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制发程序。强化备案管理,严格按相关要求向市政府、省财政厅备案,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2019年,我局制定3个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报备合格率均为100%。四是落实“放管服”改革。对照省财政厅公布的市级财政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及时动态调整并公布《雅安市财政局行政权力清单》《雅安市财政局责任清单》。严格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三张目录清单在雅安市财政门户网站和我局门户网站上常态化公布。并对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五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预算公开主体,细化预算公开程序,除涉密单位外,全市所有预算单位的预算信息全部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编制并公布《雅安市财政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对照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并公布《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办事指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办事指南》等办事指南。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执法决定公示,切实提升行政执法透明度。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相关财政政策、财政工作动态,增进公众对财政工作的了解和信赖。六是认真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有效化解争议纠纷。
(四)强化宣传教育。一是大力宣传宪法。将宪法学习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的重点内容,鼓励干部职工反复、认真研读宪法,强化对宪法的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和事实认同;在办公区域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新修订宪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组织全市财政部门参加全国“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围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丰富宣传内容,拓展宣传对象。二是加强政策解读。通过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及时上载政策文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三是强化学习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网络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干部职工业务素质明显提高,为建设一支素质强、效率高、懂法守法的财政队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不足和主要原因
(一)法治队伍专业能力不足。法治队伍是制约法治建设的重要因素,相关工作人员缺乏法律专业背景,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应对法律风险的能力较弱,不利于实现法制机构职能。
(二)法治宣传创新能力不足。普法教育创新意识和能力不足,宣传形式比较单一,宣传措施、方法变化不大,多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点宣传、组织普法讲座等方式,缺乏新颖性和吸引力,普法工作深度不够。
三、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推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财政重点工作来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工作重点,细化宣传任务措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夯实法治财政建设制度基础。
(二)依法履行职责,提升行政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与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并行,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努力开创新时代财政执法新局面。继续落实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着力提升备案及时率、准确率。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按要求开展行政裁决,及时通过法定渠道,公正高效解决矛盾纠纷。
(三)广泛开展宣传,打造法治阵地。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法治财政建设现代化水平。以法治文化为核心,强化宣传阵地建设,结合财政中心工作,线上线下联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积极组织法治培训,鼓励自主学习,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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