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是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市财政局以抓好《意见》精神贯彻落实为重要契机,积极谋划、大胆实践,从四个方面推动财会监督工作落实落细,推动我市财会监督体系不断完善。
一、组织专题解读
2023年3月22日在雅安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上,专题解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
二、及时传达学习
市财政局相继于3月1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3月10日召开全市2023年财政工作暨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传达学习《意见》精神,就全市财政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好《意见》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局党组将督促全市财政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三、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雅安市财政局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雅安市财政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强化组织保障,切实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四、开展专项检查
一是开展“6·1”芦山地震、“9·5”泸定地震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加强与纪委监委和审计的协同配合,强化资金监管,保障阳光重建、廉洁重建。二是开展财会监督检查。2023年3月,从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以来预算管理、支付管理等十二个方面,对市级相关部门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开展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检查。2023年4月至6月,对市级相关部门从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八项一般性支出事项方面内容开展检查。四是开展专项行动。围绕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聚焦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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