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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财政局对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2次会议第173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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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春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财政涉农项目资金 保障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的建议》(第17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资金安排和开展情况

(一)中央、省涉农资金情况

通过近几年我市争取中央和省级涉农资金情况,涉及我市的中央涉农资金主要包括10大专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大中型水库移后期扶持资金、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从2021年起新增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省级涉农资金主要包括10项: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专项资金、水利发展资金,衔接推进乡振兴补助资金、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从2021年起新增小水电清理整改专项资金、省级水利救灾资金。

以上中央、省专项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均有相对应的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资金下达过程中,中央和省同步明确了资金的使用方向、用途项目和任务清单、绩效目标,资金按照因素法、据实据效分配、竞争性分配等方式下达

中省衔接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衔接资金实行资金、任务、权力、责任“四到县”制度,由县级立足本地实际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因地制宜搭建预算编制、优势产业、重点区域、重大项目等统筹整合平台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等自主安排使用。除中央、省委和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外,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强化县级管理责任,省和市一律不得确定和审批项目。

农业农村类和水利类项目资金多数按照据实据效、竞争性分配方式,由中央、省下达项目申报指南,市、县(区)按照申报指南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落实实施主体、用地、环评等手续申报,中央、省下放了项目审批权限,多数项目实施方案等审批下放到县(区)人民政府,县(区)可以根据实际将有资金缺口、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编制项目入库,以争取资金用于急需解决的事。

为进一步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资金投入的集中度和精准度,2023年,按照省委印发的《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行动方案》(川委发〔202229号,允许县级政府按照相关规定统筹整合中央和省级涉农资金,优先用于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省级财政将统筹整合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等专项资金,设立“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天府粮仓建设。

(二)继续深化市级涉农资金整合

2012年以来,我市相继出台《关于深化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意见》、《深化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等,为深化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决策部署,通过对行业内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的涉农资金进行整合归并,比如将原新农村建设资金并入到乡村振兴资金中,将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资金优化调整为现代园区建设资金,成了以村振兴激励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雅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园区建设、农业统筹项目、菜篮子工程发展资金、粮食和大豆专项资金(2021年新增)等市级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加快资金整合。市级衔接资金参照中央和省做法,按照《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步实行资金、任务、权力、责任“四到县”制度,除中央、省委和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外,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强化县级管理责任,省和市一律不得确定和审批项目。

虽因职能划分问题导致项目主管部门不同,但涉农资金来源一致,比如在人居环境治理上,住建局负责高岗村模式垃圾处理、农业部门负责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厕所革命等,由各个部门按照职能划分,负责实施评定,但资金来源为市级农业统筹项目资金。

(三)积极支持天全县农业农村发展

2022年,市级积极配合天全县共争取上级资金1.6亿元,其中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地力保护等资金7,699万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3,359万元、水利发展资金4,910万元同时,市级同步安排了天全县涉农专项资金 1490万元,用于支持天全县按照中央和省、市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的资金使用用途,夯实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冷水鱼产业助力成功创建省五星级现代农业园区,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四)全面推进涉农资金预算绩效管理

涉农资金项目关注度高、资金量大、影响广泛,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市财政局督促涉农部门严格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进行绩效管理。批复的绩效目标作为组织预算执行、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调整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原则上采取定量表述,要可量化、可评价、可监控。项目过程中加强项目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强化结果运用,发挥涉农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确保发挥资金效益,全力推进乡村振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乡村振兴涉及部门众多,产业振兴规划难以充分结合达到规划引领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和集中投入的作用。项目资金带有明显部门属性和行业特点,导致整合条件和环境不宽松,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很难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特别是上级涉农专项资金在下达时,明确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批准规划和方案实施,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实施内容和地点等“红线”为前提,导致许多项目资金很难捆绑起来使用,同样以农村人居环境为例,生态环境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农业农村局负责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奖补,资金使用用途上各有侧重,整合使用方面确实存在一定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需要我们切实增加责任感和使命感,攻坚克难、砥砺前行财政部门将继续履行农业农村发展资金保障的工作职责,积极与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在梳理现有市级涉农资金基础上,对涉农资金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源头整合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把投向相近、目标相似、来源不同的各项涉农资金进行统筹安排,集中投入,连片整体推进,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强化涉农资金安排和保障,助推我市乡村振兴全面发展

同时,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通知精神,为统筹抓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将国家乡村振兴局的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研究提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发展等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在农业农村部加挂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全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过渡期内,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保持总体稳定,资金项目相对独立运行管理。

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乡村振兴局。省、市、县级乡村振兴机构职责划入同级农业农村部门。机构改革后,预计涉及乡村振兴类资金将相应整合,涉农资金在集中度、精准度、时效度上将进一步调整优化,市财政局将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落实相关要求,做好涉农资金分配下达和绩效监管工作,为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上复函如有不妥之处,函告电告

 

 

 

雅安市财政局

2023330

(联系人: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张洁   联系电话:2626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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