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6·1”芦山地震灾后恢复有力有序推进,市财政局始终把资金争取落实作为头等大事。主动担当作为,多次到受灾县(区)开展调研,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努力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资金困难问题,不等不靠,严格落实每周到厅汇报制度,力争重建补助资金尽快下达。
根据省级筹资方案,省财政通过中省现有专项资金安排12.39亿元、省级财政统筹解决2.7亿元,省级筹资任务在重建期内分年落实。经积极争取,为支持我市灾后恢复重建有序推进,省财政厅将省级财政统筹解决的筹资任务下达目标调整为足额一次性提前下达,已于3月28日下达雅安市2.7亿元。市财政局将结合受灾县(区)重建项目资金需求,尽快研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
截至3月30日,“6·1”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共筹集资金9亿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6.54亿元、地方自筹资金2.4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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