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雅安汇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熊猫大道383号2幢1单元7楼14号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你公司在参与雅安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18012019100091)政府采购活动中,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级资质证书》系虚假材料,你公司的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本项目采购预算每年110万元。
以上事实有该项目档案资料、你公司投标文件、成都晨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复函、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复函、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复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复函、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复函、调查取证通知书、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
你公司应当自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财政厅或雅安市人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雅安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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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雅安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835-262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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