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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雅安市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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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雅安市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202212月29日起施行。《奖励办法》共十二条,明确规定了适用范围、认定办法、奖励对象、奖励等级、奖励标准、奖励程序、奖金发放资金保障、监督管理等内容。奖励方式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其中精神奖励为表彰表扬“地质灾害防治先进个人”或“地质灾害防治先进集体”;物质奖励采取发放奖金的方式,设一等奖:个人奖励8000元、单位奖励1万元;二等奖:个人奖励5000元、单位奖励8000元;三等奖:个人奖励3000元、单位奖励5000元。为保障《奖励办法》顺利实施,市财政从2023年起将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足额安排。

我市《奖励办法》的落地落实,对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表彰表扬和激励在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减少因灾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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