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汉源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支持力度,助推汉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19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持资金政策保持总体稳定
脱贫攻坚结束后,2021年起进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过渡衔接期,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保持资金投入力度总体稳定”的总体要求,强化财政要素保障,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精准使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全力做好财政保障工作,确保资金只增不减,为我市在过渡期间保持帮扶力度不减,扶上马送一程,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和支撑。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程中,我市也面临诸多问题。一是我市无国定、省定贫困县,未纳入上级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脱贫攻坚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范围。我市也无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不属于巩固振兴有效衔接的“主战场”,上级补助资金规模较少。二是我市财政收入规模小,可用财力相对较低,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加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投入能力有限。
在此背景下,市、县财政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衔接资金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2021年全市财政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4亿元,较2020年3.36亿元高1.78亿元。市级财政投入衔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配合调整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等,推动政策落实落地。
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大资金投入
(一)中省衔接资金投入情况
2021-2023年,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民宗局、市林业局、市残联等部门向上争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1年-2023年,中央和省级累计下达我市衔接资金9.45亿元,其中下达汉源县2.07亿元,在下达全市8个县(区)的总资金中占比22%,为汉源县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资金项目支持。其中:
2021年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9,986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326万元,以工代赈任务3,073.86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100万元。其中下达汉源县中省衔接资金7,15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6,708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76万元,以工代赈任务167万元。下达汉源县中省衔接资金占2021年全市总额的20.7%,占比在全市各县(区)排名第一。
2022年,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0亿元,较2021年增加0.05亿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30,167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063万元,以工代赈2,658万元,农村脱贫残疾人巩固提升任务23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85万元。其中,下达汉源县中省衔接资金7,996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6,981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532万元,以工代赈任务398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85万元。下达汉源县中省衔接资金总额较2021年增加845万元,占2022年全市总额的22.85%,较2021年增长2.15个百分点,占比在全市各县(区)排名第一。
2023年截至3月13日已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亿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已下达汉源县中省衔接资金5,571万元,为汉源县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资金项目支持。
(二)市级衔接资金投入情况
2021年-2023年,我市各年度均预算安排市级衔接资金4360万元,其中:
2021年,下达汉源县衔接资金710万元,占市级衔接资金的16%;
2022年,下达汉源县衔接资金1040万元,较2021年增加330万元,占市级衔接资金的24%,占比在全市各县(区)排名第一。
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严格资金管理
我市认真按照中省、市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指导县(区)围绕“三聚焦”用好管好衔接资金,严把财政衔接资金分配关、使用关和监督关,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脱贫群众增收效果;实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专项库款保障管理,实行动态监测、定期对账;分别在上半年及下半年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督查;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实现同乡村振兴局系统数据共享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分析各县(区)资金进度情况,确保衔接资金花在“刀刃上”,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对资金执行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加快资金执行。
四、积极向上争取水利救灾资金支持
2022年,汉源县遭受历史罕见严重伏旱灾害,21个乡(镇)人畜饮水、农业生产灌溉和粮经作物等受灾严重,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普遍受灾减产,市人民政府高度关心重视汉源灾情,在抗旱救灾补助资金分配、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灾情发生后,相关部门及时梳理灾情,积极主动向上沟通汇报争取支持。经多方努力,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已于今年7月22日、9月5日下达我市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1,114万元,均用于支持汉源县开展防汛抗旱救灾。因汉源县旱情影响范围广、受灾面积大,农作物受灾严重,在省级资金已安排1,114万元的基础上,市级安排汉源县100万元,用于汉源县抗旱救灾,保障秋粮生产,有力减轻了汉源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压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023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渡期的第三年,市财政局将立足职能,统筹安排各类涉农资金,严格按照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精准发力,充分考虑汉源县防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人口、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脱贫村等的帮扶任务,继续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加快市级财政分配,确保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相关支出。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助力汉源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加快形成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以上复函如有不妥之处,请函告或电告。
雅安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7日
(联系人:刘锐 联系电话:2626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