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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奖励配套宝兴县国家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资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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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雅府发〔20166号)的相关规定,对获得省专项资金奖励的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按照省专项奖励金额的 20%给予配套奖励。

近日,四川省宝兴县人民政府通过申报成为第二批(2016年度)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并通过国家认监委认定,获得省级奖励资金50万元。我市已按规定对获得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的宝兴县人民政府奖励配套资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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