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深圳市警星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白金假日4楼406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2020年7月21日,你公司在参与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雅安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酒精检测仪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
根据《中华人民
你公司应当自
开户行:工行四川省雅安市中大街支行
收款单位:雅安市财政局
账号:2319 6142 0902 6300 253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财政厅或雅安市人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雅安市财政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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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雅安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835-262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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