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财政局、扶贫移民局、发展改革委(局)、民族宗教委(局)农业局、林业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 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促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对《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2〕70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林业厅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7月12日
|
主办:雅安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835-2623717
蜀ICP备1901723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33 公安备案号: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8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