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雅安市财政局汇总,2020年雅安市市本级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543万元,较2019年的2,623万元减少80万元,下降3.0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2,543万元,较2019年的2,623万元减少80万元,下降3.0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45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3.33%;公务接待费882万元,较上年减少28万元,下降3.0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6万元),较上年减少47万元,下降3.01%。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
2020年,市级各部门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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