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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财政局党组强调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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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日下午,雅安市财政局党组召开会议,强调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在家局领导,驻局纪检监察组、各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

一是强化疫情防控意识。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对疫情防控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做好统筹安排,避免前往高风险、中风险疫情国家和地区,避免接触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国(境)外归来人员。要严格外出报备,如实申报外出情况。对隐瞒不报的,由驻局纪检监察组严肃追责问责。

二是确保机关、人员安全。要全面开展局机关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把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外出要提前做好安全防护准备和行程规划,尽量选择私家车,注意交通安全,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三是严肃清明祭扫纪律。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避免祭扫扎堆聚集;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利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和探亲访友等活动;要严格落实市文明办印发的《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保护生态环境、抵制封建迷信;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要求,严防引发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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