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511801202100130
二、项目名称:雅安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器械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市维康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蜀西路42号5号楼5栋2单元3楼302号
被投诉人1: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2栋703
被投诉人2:雅安市人民医院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城后路358号
相关供应商:凯思轩达医疗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天安智慧城6
四、基本情况:
成都市维康隆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
投诉事项1:第八包业绩证明得分,我公司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过往业绩证明三份,得分与投标文件提供资料不符,请求重新审核该项得分。
投诉事项2:第八包人员配置要求提供原厂培训证书,我公司提供的原厂培训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但是并未得分,请求重新审核各投标单位人员配置得分。
投诉事项3:第八包人员配置要求提供原厂培训证书,原厂培训证书均有有效期,有效期外的培训证书属于无效证书,有效期外的培训证书不能保证其专业服务及院方的保障。如需核实培训证书情况,可以致电GE官方客服热线4008128188。中标公司此项得分需核实,请求重新审核各投标公司人员配置得分。
投诉事项4:中标公司四川没有原厂培训过的专业磁共振工程师,因此提供的服务方案不能及时有效地完成,请求重新审核各公司服务方案评分。
投诉事项5:我公司按照投标文件提交提供了仓库证明、原厂备件、备件来源以及备件仓储情况及备件方案等,得分与投标文件提供资料不符。
涉案项目于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
雅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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