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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财政局对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2次会议第81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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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华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的建议》(第8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培训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一是通过党组会集体学习、财政系统专题培训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贯彻《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及其政策解读、《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等相关文件规定,确保财政干部思想认识提高、熟悉掌握政策,有序做好本地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工作。二是在及时印发转发相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将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宣传讲解纳入年度预算编制培训内容,组织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不断扩大政策知晓率,规范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二)与时俱进,完善制度规范

今年2月,市财政局及时向市级预算单位、各县(区)财政局、经开区财政金融局转发执行《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雅财综〔2023〕5号),在省财政厅指导下,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目录对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包括一级目录2项,二级目录30项,三级目录240项,涵盖了提案中所提到的社会保障服务、卫生健康公共服务、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服务、社会治理服务等方面内容,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不断扩大。

(三)部门主导,财政强化保障

根据《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规范有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的原则,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从部门综合预算中统筹安排。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市财政局及时审核购买主体提出的政府购买服务需求,通过综合平衡后,编入部门预算,并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随部门预算批复一并下达相关购买主体。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加强对县(区)财政部门培训,不断深化财政系统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政策讲解指导工作,督促各地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工作加强对市级预算单位培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指导市级购买主体规范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强化财政服务,加强部门综合预算统筹,做好财政经费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上复函如有不妥之处,函告电告

 

 

 

雅安市财政局

2023510

(联系人:市财政局综合科张淑琳   联系电话:262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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